贵州人爱辣椒

注:标题中的“辣角”并非错别字,在贵州方言中,辣椒多被称为“辣角”,“角”念“go”音。

筒筒辣角

把干辣椒切成一截一截的就是“筒筒辣角”,全中国人民都这么干,算不上什么特产。所谓“筒筒”,指切出来的辣椒形似中空的圆筒。连一种刀法也有专门的名字,不知道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由来。另外,方言中第二字念“通”的音。

筒筒辣椒大多用来炒家常菜,如干煸肉丝、呛炒空心菜、折耳根炒腊肉等等。作为配料,筒筒辣椒一般都像菜里的葱姜蒜一样,是不吃的。不过要是掌勺的师傅手艺精湛,能把筒筒辣椒炒得香脆,其实也蛮好吃。

贵州人吃辣椒很重产地,常用的辣椒大多是遵义辣椒和花溪辣椒(花溪是省会贵阳的一个下辖镇)。这就是因为贵州菜讲究的是“香辣”,不但要辣而且一定要香。如四川的朝天椒、海南的灯笼椒,虽然很辣但却不够香,所以不太合贵州人的口味。至于说到遵义辣椒和花溪辣椒,其实也有区别,就是一个偏辣,一个更香。有不少贵州人家,会把产自这两个地方的辣椒混着用。

糊辣角

将干辣椒放在烧饭用的灶台或铁炉子上烤干、烤脆,然后捣碎而得。因为制作的过程中,会将辣椒的一些部分烤糊,所以才有了这个名字。烤制干辣椒也讲火候,不到则辣椒中还有水分,不易弄碎,且辣而不香;要是全烤糊了,辣椒会变很苦。

牛肉粉
牛肉粉

早些年黔中几乎每家都有用来捣糊辣椒的专用器具——一个约30厘米长、直径5厘米左右的竹筒,配上一片前端削圆的竹片。将烤好的干辣椒放进竹筒里,用竹片插进去捣,方言中这个动作叫做“舂”(念“冲”)。这几年很多家庭不再生火,舂糊辣椒的“辣椒筒”自然是越来越少见了。

糊辣椒多用来做凉菜、小料,也可加到带汤的某些小吃,如牛肉粉中。贵州菜中的“凉拌”分成两大做法,区别就是放糊辣椒或是红油。另外黔中方言的小料也有个专门的称呼,叫“蘸水”。在贵州的馆子里点汤菜,几乎都会附上一碟。

糍粑辣角

在贵州人的语境中,糍粑和年糕是完全不同的东西。年糕要用糯米粉加籼米粉来做,会比较细致。糍粑则是将糯米蒸熟,再倒入石臼内捣碎,冷却后而得。可能是因为做好的糍粑辣椒会像烤熟的糍粑一样软软粘粘的,所以才这么叫吧。

糍粑辣椒是贵州菜里非常重要的一种原料,贵州人家平常吃的油辣椒就要糍粑辣椒来做。而且作为贵州招牌菜的“辣子鸡”,要是没有糍粑辣椒,那就不成菜了。

制作糍粑辣椒其实不难。将辣椒洗干净去蒂,用清水浸泡一段时间,加去皮生姜、大蒜一起放到擂钵(石制或铁制)中舂碎就好。不过即使在贵州,普通人家也不会自己做了,都是在菜市场里买。因为自己做很麻烦,还未必好吃。而且贵阳几乎每个菜市场,都会有一、两家以卖糍粑辣椒而闻名的摊贩。

油辣角

油辣椒大多用在各种粉、面等小吃,或是凉拌菜里,也算得上贵州菜里非常重要的一个角色。比如著名的老干妈,其产品都是油辣椒的各式变种。

贵州人家的油辣椒必须要用糍粑辣椒来做。将菜籽油(必须得用生菜油,包括辣子鸡也是,这似乎是贵州人的执念)烧至七、八分热(贵州人称之为烧“辣”),放入糍粑辣椒,炒至没有水分就可以了。一般辣椒和油的比例大概是一比一,喜欢吃红油也可以多加些菜籽油。

贵州人做的红油比较香,用糍粑辣椒可以说是秘诀。但如果实在买不到,其实也有变通的法子。将干辣椒去蒂,在锅里炒干炒脆,倒入干净的塑料袋里,戴上手套揉得很碎,再放到结识的容器中,加点盐。把菜油(不成调和油也将就了)烧到九分热,先凉一会儿,再倒入放有辣椒的容器里。一边倒一边搅拌,让辣椒均匀受热,冷却以后就行了。

糟辣角

糟辣椒似乎也是贵州独有的特产,没见别的地方有这么做。这种辣椒的特色就是有一点酸,因为其本身是腌制而成的。做法是选肉质厚实的红辣椒去蒂,洗净晾干,加上生姜、仔姜、大蒜放入一个木盆,用一种像是月牙铲的器具捣成5毫米左右的小块。然后再加盐和白酒,放到坛子里腌制一个星期左右。

泡菜坛子

用来腌制糟辣椒的坛子(做别的泡菜也是一样的坛子)也是个很有趣的东西。如果去川菜馆点过“老坛子”应该见过类似的,家用的就是放大版。口沿之所以做成那个形状,是为了加水密封。在腌制的过程中,还会有气泡从坛子里漏出来,所以偶尔能听到咕咚、咕咚的声音。传统的泡菜坛子都是瓦罐,现在也有用透明玻璃做的了。

另外,注意到图片里那双竹筷没?不管做糟辣椒还是别的泡菜,都沾不得一点油和生水,取用必须要专用的木勺或竹筷,否则整坛东西都会坏掉。

糟辣椒在贵州菜里的用处很多,所有“糟辣”的菜品,如糟辣带鱼、糟辣脆皮鱼都是用糟辣椒来做,另外也可以用来当其他泡菜的基料或是凉拌。不过要说特色,还是要数蛋炒饭和鱼香肉丝。贵州口味的蛋炒饭必须要有的东西只有三样:小葱花、鸡蛋、糟辣椒。而且贵州菜里的所有“鱼香”口味,都是用糟辣椒做出来的。由于不加糖也少勾芡,贵州口味的鱼香肉丝比起来会更加爽口。

烙锅辣角面

烙锅

“烙锅”(“烙”念“lo”,不是“lao”)是从贵州六盘水地区流行起来的一种小吃。这种锅最早是瓦制,后来改成砂锅的材质,之后又变成铁制。锅的中间突出形似斗笠,边缘有凹槽。用的时候在锅下烧炭,用棉刷蘸槽中的油擦拭突起的部分,再放上各种食材烙熟了吃,有那么点像吃烧烤。(配图只是方便说明,特别小小呼吁一下,不要吃田鸡……)

烙锅辣椒面一开始是这种小吃专用的佐餐配料。做法是把糊辣椒、花椒、味精都用搅拌机打碎,加干锅炒过的食盐(别这么吃,会让盐里的碘分升华)、花生末、熟芝麻。这种辣椒的特色就是非常香,虽然现在烙锅即使在贵阳也不流行了,不过麻辣烫、酸辣烫还是会吃这种辣椒。

在外地人看来,贵州人的这种吃法会非常豪迈。一片肉或豆腐干在盛有辣椒面的碟子里滚一遍,入口时几乎一半都沾着红红的辣椒。但其实辣椒面并没那么辣,而且这样吃会很爽,有机会试试就知道了。

青辣角、毛辣角

贵州人说的“青辣角”指的是青椒,“毛辣角”就是西红柿。“毛”、“番”、“西”在中文里都是指外来的东西,但其实辣椒和西红柿传入中国的时间差不多,都是在明朝。现如今辣椒已经完成了“本地化”的过程,只剩下可怜的西红柿还在被区别对待着。不过贵州人把完全不辣的西红柿也称为“辣角”,也能从侧面证明它和辣椒的辈分是一样的吧。

顺带一提,在贵阳方言中几乎所有的辣椒都被称为“辣角”,“青辣角”也不例外。可是炒成菜,“青辣角”就变成“青椒”了,比如青椒肉丝、青椒童子鸡,想想也蛮有趣的。

贵州菜除了把辣椒当配料之外,也有直接入菜当主料的,青椒、西红柿就是一例。把这两样东西放到火上烤,将烤熟的青椒用手撕开,西红柿切块,放糊辣椒、葱花、酱油,愿意的话再加点味精,就是贵州人餐桌上的一盘菜了。

荫辣角

“荫辣角”同样是独立的一盘菜。做法是把新鲜青椒用开水烫熟,在簸箕里晾干,这样就能保存很长时间。注意,不能用晒的,这也是“荫”字的由来。吃的时候把制成的荫辣椒下锅炸脆,盛盘后撒上盐、味精、花椒即可。这道菜只会用来佐酒,因为一点都不下饭。

当问起贵州人为什么爱吃辣椒,答案无外乎两个:一是贵州地方潮湿,吃辣椒可以活血,预防风湿;二是加了辣椒的菜品不容易坏,可以放比较长的时间。第二个理由说明贵州自古以来就是个贫困的地方,需要用辣椒来遮坏。会开发出荫辣椒这种“穷酸”的菜品,好像也是一样的道理。

胖辣角

做糍粑是绝对的体力活,城里人是不会自己弄的。还好家中有乡下的亲戚,所以每逢过年前,都有人会把做好的糍粑送到外婆家里。除了糍粑之外,乡下的亲戚经常带来的手信还有家养的土鸡、自己做的老腊肉,以及“胖辣角”。

贵阳方言里是没有“胖”这个字,应该念“mang”,跟时下年轻人说“喝忙了”的“忙”是一个音。自然,“胖子”就是“mang子”,“胖辣角”就是看起来胖胖的一种辣椒做的东西。

因为我很喜欢吃,所以专门问过外婆怎么做。做法是把糯米、粘米(就是平常吃的米,惠水产的最好)洗净滤干,下锅炒熟,再放进擂钵舂碎。舂碎后的半成品也有个专门的名字,叫“酢面”。酢面中加入盐、花椒、姜末、料酒、清水,填入划开去籽的大红辣椒里,放到坛子里腌就成了。

吃的时候可以用煎或炸的方式烹调,不过我更喜欢把胖辣椒捣碎炒肉片,或是拌上排骨蒸,肉的味道会很鲜美。这道菜自己做会很麻烦,但不知道为什么亲戚送来的次数也很少,所以小时候吃到的机会不多,让我直到现在仍然念念不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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素人多田野数人

Tadano Kazuhito

多田野数人(Tadano Kazuhito),棒球投手。2002年夏日本职业棒球新秀选拔时,被媒体爆出曾参与同志A片的拍摄(记得好像是KO的片子)。由于他当年在球场表现优异,曾被日本职业棒球界所看好,也因此他的新闻在当时还闹得蛮大的。

事发后他曾在电视上道歉,并澄清自己不是同性恋,只是就读于立教大学时缺钱花,才一失足成千古恨。可是日职显然没有接受他的道歉,在进入日职无望的情况下,多田野数人转向美国发展,2003年起效力于美国职棒小联盟克里夫兰印第安人队。

今年10月,多田野数人被所属的职业棒球团OakLand Athletics解雇。但他在11月19日参加日本职棒选秀会时,被北海道日本火腿斗士队提名,拟将返回日本加入日职——所以当年的旧账又被翻出来了。

咋说呢,虽然一个人远渡重洋背井离乡好像蛮惨的,可我对多田野数人这件事实在没法调动起自己的同情心——人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,不是么?况且,他参与的那部片子还蛮好看的。

图片不小(420KB),而且很长(6911px),还有点尺度问题,有兴趣的点开来看吧。水印上的那个域名是家商业网站,不付钱没什么东西看的,好奇心旺盛的人不用费力气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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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沃尔芬登报告》:变革

理论与实际总是有一段距离的。尽管在《沃尔芬登报告》引发的那次法理辩论中,哈特一方战胜了德夫林一方,然而在现实中实现同性恋非刑事化,依旧颇费了一番周折。

针对《沃尔芬登报告》的第一次议会辩论由弗兰克·帕肯汉姆(Frank Pakenham)发起并于1957年12月4日举行,彼得·莱德布拉德(Peter Wildeblood)出席并作证。参与辩论的17人中,有8人表示支持《沃尔芬登报告》。然而当时的英国内政大臣大卫·麦克斯韦-法佛(David Maxwell-Fyfe)认为公众恐怕不会接受《沃尔芬登报告》的观点,并提出需要进一步的研究。

之后不久,托尼·戴森(Tony Dyson,又名Anthony Edward Dyson,即A. E. Dyson)起草了一封公开信并征集了超过30个各界要人的签名,敦促政府接受《沃尔芬登报告》所提出的建议。这封信被刊登在1958年3月7日的《纽约时报》上,签名者包括Clement Atlee、Alfred Julius Ayer、Isaiah Berlin、Trevor Huddleston、Julian Huxley、John Boynton Priestley、Donald Soper等等。

托尼·戴森还与比尔·海维特(Bill Hewitt)等人一起,于1958年5月12日组建了HLRS(Homosexual Law Reform Society)。该组织为实现同性恋非刑事化做了非常多的工作,如派发传单,游说国会议员等。

政府在此事上也并非一无作为,1958年内政部委托理查德·豪瑟(Richard Hauser)针对同性恋问题进行一次调查。但豪瑟于1962年提交的报告中称,同性恋问题是可以“避免”和“被控制”的。他甚至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实施意见,例如设立隐私门诊“治疗”同性恋等等。

显然政府更倾向于接受豪瑟的观点,一切似乎都没有发生什么变化。直到1965年,艾瑞安爵士(Lord Arran)向上议院提交了一份关于性犯罪的刑法修正案,企图通过立法使年满21岁的同性恋于私人场所进行性行为不再违法。一年后,汉弗莱·伯克利(Humphry Berkeley)向下议院提交了同样的建议。然而伯克利在1966年的换届选举中失去了他的议员席位,于是里奥·艾伯瑟(Leo Abse)接过了他未完成的事业。

在经历了若干次的激烈辩论和深夜投票后,1967年7月27日《性犯罪法》(Sexual Offences Act 1967)终于以微弱优势获得通过。该法案替代了1861年《人身犯罪法》和1885年《刑法修正案》的相关内容,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同性恋非刑事化得以实现。

这是一件具有历史性的事件,虽然它来得太缓慢,而且离真正的平权似乎还很远。不过只要付出了努力,该到来的终究会到来,需要的只是时间而已。

  • 1980年,通过SMG(Scottish Minorities Group)的努力,苏格兰实现同性恋非刑事化。

  • 1988年5月,《地方政府法》(Local Government Act)获得通过,该法案第28节禁止在学校宣扬同性恋行为,或进行同性恋教育。

  • 1990年,发生了几起针对同性恋的谋杀案。

  • 1994年2月,同性恋行为的合法年龄由21岁降至18岁。另一项拟将合法年龄降至16岁的提案在下议院被否决。

  • 1998年6月,下议院通过将同性恋行为的合法年龄降至16岁的提案,但该提案在上议院被否决。

  • 2000年2月,由于将同性恋行为的合法年龄降至16岁的提案再次被上议院否决,下议院议长迈克尔·马丁(Michael Martin)宣布行使《议会法》授予的权利使该项提案被强行通过。(这是自一战以来,英国下议院第四次行使该权利。)9月,依据欧盟人权法庭的判决,英国国防部撤销禁止同性恋从军的禁令。另外,苏格兰于当年废除《地方政府法》第28节的内容。

  • 2001年,伦敦市长肯·利文斯通(Ken Livingstone)实现了他竞选时许下的诺言,伦敦宣布接受“同性恋伴侣关系”的登记。

  • 2002年11月,议会通过立法,授予单身同性恋及同性恋伴侣领养权。

  • 2003年,英格兰和威尔士相继废除《地方政府法》第28节。

  • 2004年,《公民关系法》(Civil Partnership Act 2004)获得通过,并于2005年12月5日起生效,该法案授予同性恋登记成为伴侣的权利。虽然名称不同,但同性伴侣享受异性夫妻在财产、继承、移民、纳税等方面享有的一切民事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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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沃尔芬登报告》:辩论

《沃尔芬登报告》虽然是针对同性恋和卖淫问题做出的,但其核心内容却是道德与法律的关系,即公法与私德之间应存在界限。然而在报告出版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,争议的焦点均集中在“性道德与刑罚”这一相对狭窄的层面上。直到两位学界顶尖的人物出面之后,争论才提升到了法理的高度。

帕特里克·德夫林(Patrick Devlin),父亲是教会建筑师,母亲是新教教徒,兄弟姐妹中有两位修女和一位牧师。曾就读于剑桥大学,专业是历史和法律。毕业之后成为一名商业律师,并在二战期间为多个政府部门工作过。1948年他成为最高法院大法官,时年42岁,是20世纪第二年轻的最高法院大法官,次年被授勋。

作为自然法学派代表人物之一的德夫林认为,法律和道德之间具有必然的逻辑联系。道德是法律的依据和最终评价标准,法律必须符合社会的道德追求及理想。而社会的存在和维系有赖于社会大众共同的道德观,道德崩坏会(如叛国)对社会的存在造成威胁,甚至引起社会崩溃。因此,为了保护社会,法律应该对不符合公共道德的行为进行干涉和制裁。

1959年7月,德夫林于英国科学院所作的第二届马克比(Maccabean)演讲中阐述了他的观点:第一,社会有权利对道德问题做出判断;第二,社会有权利使用法律强制实行它的判断;第三,可以用一种确定公共道德的方法来判断在什么情况下实施法律强制。

德夫林的这一论调引起了另一位实证法学家的严重不满,那就是时任牛津大学法学教授的赫尔伯特·哈特(Herbert Lionel Adolphus Hart)。哈特质疑的重点是德夫林的“社会崩溃论”。他提出:第一,如果一个社会的应然道德与实然道德不相符——如南非的种族隔离政策,用法律强制维护这样的社会就有道德问题;第二,即使应然道德与实然道德相符,仍然必须证明实施法律强制的正当性,某一行为即使依照一般的行为标准被视为不道德,并不足以使该行为成为应受法律惩罚的理由;第三,有一部分道德需要实施法律强制,但这并非是因为那些行为悖离了道德,而是因为对他人造成了伤害。

在指出了法律强制实施道德会存在道德问题之后,哈特进一步质疑了德夫林观点的逻辑起点。首先,德夫林称违反道德会损害社会,甚至引起社会崩溃,但他没有给出什么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;其次,德夫林将维系社会与维系道德当成了同一件事,那即是说对道德实施法律强制,仅仅因为它是“道德”,哈特称这样的观点连功利主义都不算,只能说是一种伪功利主义;最后,哈特还指出德夫林用以确定公共道德的方式也很奇怪,即去询问一个“心智健全,具备普遍被接受观点的理性人”,这种做法本身就是非理性的,混淆了道德问题和感情问题。

两人之间的辩论持续了数年之久,形成两大阵营,并被视为英美自然法学派和实证法学派的一次较量。而且,两方各自的观点也被集结成书,德夫林的是《强制执行道德》(The Enforcement of Morals),哈特的则是著名的《法律、自由与道德》(Law, Liberty and Morality)。

辩论的最终结果是德夫林撰文,收回了自己先前的观点,哈特一方获得了胜利。这是一次意义深远的大辩论,时至今日,尽管法学流派众多,但几乎都承认法律的基本职能是“维护社会秩序”,而不应该“对道德实施法律强制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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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沃尔芬登报告》:委员会

John Wolfenden
John Wolfenden

持续的“大清洗”让越来越多的人被逮捕和处刑,其中还包括一些名流和贵族。这使得民众有一种“同性恋罪犯”泛滥的认知,甚至引发了道德恐慌。1953年12月,德斯蒙德·唐利尼(Desmond Donnelly)和罗伯特·布思比(Robert Boothby)呼吁政府对此采取措施。面临巨大压力的保守党政府于是在1954年8月24日任命约翰·弗雷德里克·沃尔芬登(John Frederick Wolfenden)组织一个委员会,对同性恋和卖淫等问题进行调查。

沃尔芬登时任雷丁大学副校长,此前也一直致力于教育工作。然而决定由他担任委员长的政府官员当时肯定不知道,沃尔芬登的儿子,杰里米·沃尔芬登(Jeremy Wolfenden,之后成为《每日电讯报》驻莫斯科记者和英国间谍),恰巧也正是一名同性恋者。

包括沃尔芬登在内,该委员会成员共15人,3名为女性。从事的职业有政府官员、议员、法官、大学教授、医生等等,部分人还有教会背景。从1954年9月15日第一次会议开始,委员会共举行了62次集会,其中的32次为问讯证人。这些证人中有的是精神病学、犯罪学的专家,有的是同性恋者。

委员会的工作持续了三年之久,其间有两人退出。最后,绝大部分委员会成员都取得了共识:同性恋不是一种疾病,也不是犯罪,更不应该受到惩罚。只有一名成员,詹姆士·亚岱尔(James Adair O.B.E)表示无法认同这个观点,不过这并不能影响委员会取得最后的结论。

1957年9月3日,长达155页的《同性恋犯罪和卖淫问题调查委员会报告》(Report of the Departmental Committee on Homosexual Offences and Prostitution)出版了。出于传统,也为了方便,这份报告又被称之为《沃尔芬登报告》(Wolfenden report)。

这份报告中写道:“我们认为,它(刑法)的功能是在于维护公共秩序及体面的行为,对公民进行保护,使他们不受到侵犯和伤害,并且提供充分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剥削和腐化他人,尤其是对于那些因为年轻、身心较弱、没有经验,或者是特别在现实上、身份处境上及经济上要依赖他人者。……成年人之间自愿且在私下进行的同性恋行为,不应再被视为犯罪。……在私人道德领域,社会与法律应该给予个人选择及行动的自由。……法律应该留下一个属于私人的,道德与不道德的领域,这个领域,简言之,不关法律的事。”

可以想见,这样的一份报告在当时的英国造成了多大的反响。《旗帜晚报》(The Evening Standard)称报告是一种“倒退,并应该受到谴责”,《每日邮报》(Daily Mail)也认为:“不进行处罚,只会强化他们在这方面的兴趣,使他们愈加堕落”。

支持《沃尔芬登报告》的声音当然也有。《纽约时报》(The Times)认为:“不牵涉未成年人、强迫、欺诈和公然猥亵的性行为不应该受法律的管辖。”《伦敦经济学家》(The London Economist)也表示赞同,认为:“现行法律在这一点上是毫无理性,不合逻辑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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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沃尔芬登报告》:大清洗

说起同志运动,《沃尔芬登报告(Wolfenden report)》则是不得不提的一笔。该报告首次提出应该在法律和道德间划出界限,为同志运动的第一步——同性恋非刑事化提供了理论依据。而且今年,即2007年,正好是该报告发表50周年。

从1953年秋天开始,英国警方针对同性恋进行了一次“大清洗”行动。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,有近5000名同性恋者因强制猥亵、引诱、鸡奸等罪名被逮捕。这一数字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,即1938年的8.5倍。

在当时的英国,警方的行动是有其法律依据的。1861年《人身犯罪法》(Offences Against the Person Act 1861)虽然废除了针对鸡奸和兽交的死刑条款,但依照该法案第61条和62条,两罪至多仍将被处以终身或十年监禁。1885年《刑法修正案》(Criminal Law Amendment Act 1885)第11条中也规定,男性间的“猥亵行为”将被处以不超过2年的监禁。(奥斯卡·王尔德,Oscar Wilde,于1895年即因该条款被判有罪。)

Guy Burgess
Guy Burgess

而说起这一次“大清洗”的起因,却有些城门失火,殃及池鱼的味道。1951年3月,英国情报局破译了苏联密码,确认英国内部有人长期系统地从美国获得情报,再转手卖给苏联。这一严重的泄密事件涉案者有5人,均从剑桥大学毕业,被后世称为“剑桥五人众”(Cambridge Five)。其中有时任英国外交部美国司司长的唐纳德·麦克林(Donald Maclean),还有盖伊·伯格斯(Guy Burgess)——后者正是一位有名的同性恋者。

当时正处于冷战这一大的时代背景之下,于是警察们几乎将“同性恋”与“叛国罪”联系到了一起。那段时间里,出现在一个被同性恋当作“渔场”的公园中,或是留名于某位已经被拘留的同性恋者的通讯录上,都有可能被逮捕。一旦被警方认定有罪,即使只是课以罚金,人们的姓名、地址、工作单位等信息仍会在报纸上公布,这不谛于是毁了一个人的前途。

John Gielgud
John Gielgud所扮演的哈姆雷特

随着“大清洗”愈演愈烈,一些有名望有地位的人也被牵扯进来。1953年10月21日,著名演员,被誉为“英国剧坛三雄”之一的约翰·吉尔古德(John Gielgud)在获得英国女王授予的爵士称号之后不久,即因“强制猥亵”的罪名而被逮捕。

吉尔古德在法庭上认罪、道歉并交付罚金,但他在口供中使用了虚假的名字(Arthur Gielgud)和职业,希望此事不要被公众知道。(实际上7年前就有人这么干了,艾力克·吉尼斯,Alec Guinness。还记得吧,《星球大战》里那位看起来很睿智的导师欧比王。)然而事情还是被媒体捅了出来,并且就是在庭审的当天。吉尔古德因此陷入了屈辱感和恐慌,但观众在他接下来的一次表演中给予了他长时间的起立鼓掌,以示支持。

毕竟不涉及牢狱之灾,所以相比吉尔古德事件,还有一个更加轰动的案子。爱德华·蒙塔古(这位前人的名字好长,贵族谱真大:Edward John Barrington Douglas-Scott-Montagu, known as Lord Montagu, third Baron Montagu of Beaulieu)和电影导演肯尼斯·休姆(Kenneth Hume)于1953年8月底的一个周末,与两名童子军在一间海边小屋里一起洗澡。随后蒙塔古男爵因丢失了一架照相机而报警,警察到来后,两名童子军却声称被强暴,于是二人被捕。(跟阿兰·图灵的事件还蛮相似的。)第一次审判于1953年12月举行,蒙塔古被指控实施“违反自然的性行为”及强制猥亵罪。但该次审判并没有获得最终结果,于是法庭决定择期再审。

经过重新调查取证,蒙塔古的堂弟迈克尔·皮特-里弗斯(Michael Pitt-Rivers)和《每日邮报》记者彼得·莱德布拉德(Peter Wildeblood)于1954年1月9日也被警方逮捕。罪名是1952年夏天,两人受邀去蒙塔古海边小屋度假时,与蒙塔古合谋猥亵了两名英国皇家空军爱德华·麦克纳利(Edward McNally)和约翰·雷诺兹(John Reynolds)。

Peter Wildeblood
Peter Wildeblood

针对三人的审判于1954年3月15日再次开庭,庭审持续了8天。因为警方高调合作的态度和媒体的报道,这个案件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。其间,莱德布拉德在法庭上公开承认了自己的同性恋身份。最后三名被告均被判有罪,皮特-里弗斯和莱德布拉德获刑18个月监禁,蒙塔古获刑12个月监禁。

顺带一提,莱德布拉德是英国历史上最早公开同性恋身份的人之一。1955年3月获释后的他也参与了《沃尔芬登报告》的编写,并将自己的经历写成了《Against the Law》一书。在一切结束之后,无法再返回新闻界的他成为了一名电视节目制作人,并于70年代早期加入加拿大国籍并移居多伦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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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天的尾巴:张睿家与藤冈靛

昨天我似乎处于状况之外,关于香港同志影展的那篇干巴巴的,总觉得自己写了篇烂东西。今天本想再去逛逛,看能不能找点内容补充一下,没曾想翻到了些好康的——一组《DS》为张睿家和藤冈靛拍的照片。

《DS》中文名《点心》,是“香港首家免费gay lifestyle(网络)杂志”,始创于2002年。其实大陆的《MANse男色》也是差不多的性质,不过人家敢把Gay的招牌挂出来。我下了几期PDF来看,广告还不少,运营看来是没问题的。不过网站方面就不怎么地了,连个目录都没有。

有两人照片的那一期的杂志虽然挂着“香港同志影展特辑”的名头,可那一次张睿家和藤冈靛去香港应该是为了《夏天的尾巴》11月1日上映做宣传——《夏天的尾巴》可不是同志片。是有点扯,不过也别管那么多,好看就成了。

第一次注意到张睿家当然是因为《盛夏光年》。不知道怎么来的误会,直到我看到电影前都以为这部片子是易智言的作品,而我对这位导演是非常期待的。现在想起《蓝色大门》里那一句:“我叫张士豪,天蝎座,O型,游泳队,吉他社”,还会感叹小男生怎么能可爱成这样。

可惜,陈正道比易智言还是差了点。《盛夏光年》开始没几分钟,我就察觉味道不对。整部片子除了casting,几乎可以说是乏善可陈。还好有两位帅哥撑场面,而且那一场模仿《春光乍泄》拍的床戏,也确实蛮好看的。

张睿家的眼神幽怨,唇形却又有股子妩媚的味道,配在一起还真就是张万年受(不得不承认,同人女某些词汇还是挺好用的)的脸。这一点我在看《盛夏光年》时就已经确定了的,《DS》这组照片的第一张也很好地表现出了这种感觉。

藤冈靛虽然比张睿家更像攻君,很遗憾他却是标准的杰尼斯身材,不但块头,就连脸都比张睿家小一圈。如若不然,配合《DS》“同穿一件衣服”的绝妙点子,标题“The Shadow”可以直接改成“The Couple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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